為在特殊形勢下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1.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統籌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和疫情防控工作。
2.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科學評價、綜合考查的原則。強化對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同時突出對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專業素質、創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招生考試全過程的監督,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考試方式、時間及要求
1.考試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方式為線上筆試,使用“阿里釘釘”建立線上考場。復試通過網絡遠程方式進行,復試平臺首選學信網“研招遠程復試系統”,同時選取“阿里釘釘”作為備用復試平臺。
2.考試時間
初試時間擬定為5月14日,復試時間為5月28日至6月5日,各專業具體復試時間見后續公布的各學院復試工作安排。
3.考試要求
1.設備及環境要求:“一臺電腦+一部手機+網絡+獨立的考試房間”。具體要求:獨立的考試房間,燈光明亮,安靜,不逆光;網絡良好,同時具備wifi和移動網絡,能滿足考試要求;一臺帶有攝像頭電腦(電池性能良好的筆記本電腦)和一部帶有攝像頭的手機,兩臺設備均安裝釘釘軟件。
2.認真閱讀注意事項。《河北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網絡遠程考試注意事項》見附件1。
3.遵守考場規則。《河北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網絡遠程考試考場規則》見附件2。
4.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河北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
5.確保報名時登記的手機號碼正確,保持手機通訊暢通。考試開始前,各招生單位將陸續聯系考生加入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試釘釘組織。
三、組織管理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具體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
博士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同時成立以學院黨委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本單位整個招生過程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廳的相關政策及學校的要求制定本學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含復試錄取辦法);負責落實本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做好本學院相關初試科目(業務課)的命題評卷及復試的組織實施;負責根據本學院確定的復試錄取辦法提出建議擬錄取的考生名單;負責對本單位參與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確保復試工作規范有序,復試結果公平公正。
四、初試
1 . 初試科目
業務課一、業務課二和外語;綜合各方面的因素,每科目考試時間定為60分鐘,滿分為100分。
2. 初試時間
擬定于5月14日(若有變動,以最新通知為準);
5月14日上午9:00-10:00,考試科目:業務課一。
5月14日上午10:30-11:30,考試科目:業務課二。
5月14日下午14:30-15:30,考試科目:外語。
3. 初試證件
考生憑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 線上考場
初試使用釘釘系統作為考場,采取“雙機位”模式進行,考生提前1個小時做好準備(答題紙、空白草稿紙、筆及專業考試必要的物品或設備),入場后由監考員對考生進行身份校驗。我校制式答題紙見附件4。
線上監考員提前5分鐘線上發布試題;試卷答完后,直接將答題紙拍照(圖片不得編輯)發送到本場線上監考員的釘釘號內,最遲在考試結束5分鐘內發送完畢,無不可抗力超時視為無效試卷。紙質版答卷由考生現場封入信封妥善保管,入學報到時交所在學院。
五、復試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參加復試考生的外語成績合格分數線,然后由各招生學院負責組織合格考生進行復試。
1. 復試方式
采取“網絡遠程面試”的方式進行。
2. 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為5月28日至6月5日,各專業具體復試時間以各學院發布的復試工作安排為準。各專業復試時間和要求將在研究生院官網發布,不再單獨發送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網通知。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 考試證件
考生憑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復試內容
各招生專業復試內容由各招生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確定,并在招生學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中予以說明。
5.復試小組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建本單位的復試小組,小組成員應由5名(含)以上博士生導師或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分多組復試的招生學院,復試小組成員資格可適當放寬至參與博士生培養且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組長一般由博士生導師或學科負責人擔任,成員要求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進入復試考生的報考導師原則上為復試小組成員。復試小組設秘書1人,考生管理員1人,均須是具有博士研究生復試管理經驗的正式在崗人員。
6. 復試形式
復試過程中一般采取隨機抽題作答或復試小組成員提問等形式進行,必要時可通過筆試或實踐操作的方式進行考查。每名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7. 復試記錄
復試小組須做好詳細記錄,按要求填寫好博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等相關表格和材料,并及時報研究生院。
8.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按照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加試政治理論課及報考專業的碩士研究生主干課程兩門。考核方式為遠程線上筆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環節組織實施。加試課程每科均為100分,60分為及格。
六、復試成績計算和錄取
1. 復試計分方式和成績計算辦法由各招生領導小組自行確定,在本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中予以說明。復試結束后各復試小組應盡快將成績排名連同所有復試材料報研究生院。
2. 成績復查。若考生對自己的復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向研究生院書面提交申請進行成績復查。
3.學校錄取規則:
(1)擬錄取的考生(不含碩博連讀生及參加“申請考核制”選拔的考生)必須參加初試、復試。
(2)初試外語成績不低于當年度確定的合格分數線,業務課成績不低于60分。
(3)復試合格(成績不低于60分)。
(4)各專業在報考同一導師的考生內按總成績排名,依次擇優錄取。教育博士及錄取專項計劃考生的專業不受本條款限制。
(5)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一般為:(初試業務課一成績+初試業務課二成績)/2×50%+復試成績×50%。外語成績是否計入總成績由招生院系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自主確定,并在考試前公布。招生院系對考生總成績計算有特殊要求的,以學院公布的復試錄取辦法(規則)為準。
(6)“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后備人才培養專項支持計劃”的錄取類別必須是非定向就業。
(7)經考察發現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等方面有嚴重問題的或發現有其它違反研究生報考和入學有關規定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8)各招生學院在學校錄取規則下制定本學院相關專業的復試錄取辦法,并在本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確說明。
4. 成績復查工作結束后,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按照本學院向社會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綜合招生計劃、初試和復試成績、導師意見、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建議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中,應充分尊重導師在復試中的評價選擇權。
5. 以下情況均不予錄取:考生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違規舞弊行為的;未按規定參加所有考試項目的;有違背考生誠信承諾書的言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錄取的情況。
6. 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錄取資格。
7. 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已進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可通過提交《放棄擬錄取聲明》,放棄擬錄取資格。考生失去擬錄取資格后,不可申請恢復,學校從合格考生中進行遞補。
8. 錄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進行全脫產學習。錄取為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不享受助學金;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檔案及組織關系須在規定的時間轉入我校,享受助學金。
9. 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應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無法錄取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七、體檢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擬錄取的考生身體原因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應要提前告知學校,不告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我校將在入學后進行體檢,入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招生工作紀律
1. 如考生在招生考試過程中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學校,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違規或作弊的事實還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
2. 參加招生的工作人員應嚴格自律、認真負責。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教育部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不得有任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如發生違規行為,將追究相應責任。
3. 招生工作中,嚴禁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招生單位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招生單位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4. 招生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本次招生有關的任何工作。
5. 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再次考試(含初試和復試)。
九、申訴和投訴受理
考生發現各類問題可以實名向研究生院或我校紀委進行申訴和投訴,我校對考生申訴和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將責成有關單位進行復議。對于因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決定是否再次復試。公示期間以及公示結束后學校還將進行資格復核,復核不合格的不予擬錄取。學校復核后進行上報,在規定時間內未通過系統校驗的不予錄取。
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研究生院受理考生申訴和投訴電話:0311-80786777,郵箱:yjszsb@hebtu.edu.cn,地點:行政樓B102室。
校紀委監察處受理考生申訴和投訴電話:0311-80789855(工作時間),13832193302(只接受短信);郵箱:jjjc@hebtu.edu.cn。
十、應急處置預案
1.協同工作和快速響應機制
研究生院協同疫情防控辦公室、學校辦公室、安全工作處、宣傳部、信息化辦公室、紀委監察處及相關學院,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疫情防控、違規違紀、申訴投訴、網絡輿情、網絡故障、工作疑問質疑等問題及時研判,妥善處理,確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2.思想認識不到位風險處置
針對工作人員思想認識不到位的風險,學校將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學習上級主管部門的政策文件,并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學習輔導和政策解讀,確保工作人員認識到位。對于各專業的考試過程,學校委派專人線上指導監督,確保工作人員行動到位。
3.準備工作不到位風險處置
(1)同時選用兩種線上考試方式,其中一種備用。(2)考試現場配備電工和網絡技術人員,保障電力供應和網絡通暢,同時準備有線和無線兩種網絡模式。(3)備足考試材料,確保供給。(4)錯時錯峰考試,檢驗既定的考試方案,積累工作經驗。(5)提前命制備用試題,如發生泄題事件,立即啟用備用試題。(6)監控網絡輿情,適時主動發聲,回應考生關切,平息輿論。(7)如有必要,組織二次考試。
4.過程監管不到位的風險處置
研究生院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揮中心,全程監控各專業考試過程;提前公布舉報方式,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學校紀委監察處牽頭成立督查小組,加大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十一、其它問題
本方案由我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若有違背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的內容以上級主管部門的政策為準。本方案可隨上級主管部門工作要求、學校政策調整及遠程考試平臺的功能做適當調整。
聯系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南二環東路20號河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050024。
聯系電話:0311-80786777;郵箱:yjszsb@hebtu.edu.cn;
研究生院網站:https://yjsy.hebtu.edu.cn/;
附件1:河北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網絡遠程考試注意事項.pdf
附件2:河北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考試考場規則.pdf
附件3:河北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網絡遠程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pdf
附件4:河北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網絡遠程考試答題紙(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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