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22年北京林業大學計劃招收5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碩博連讀生),不招收漢族考生。
一、招生政策
骨干計劃招生是全國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須嚴格執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招生工作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
二、生源范圍
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各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
三、報考方式
考生應根據我校公布的《北京林業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與專業目錄》選擇報考方式。考生的報考材料直接提交至報考學院,考核資格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初審,再由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復審確定。通過資格審核后,考生確認作為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參加考核,后續不得再轉為普通類型考生。
未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在職研究生原工作單位同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和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博士研究生;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在職研究生原工作單位同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和服務期內可報考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并簽訂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定向協議書,畢業后服務年限按新協議重新計算。
四、錄取事項
1.報考骨干計劃博士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并擇優錄取。對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云南怒江、四川涼山、甘肅臨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按照碩博連讀、申請-審核招生方式依次錄取。碩博連讀招生方式考生同等條件下向一流學科傾斜,申請-審核招生方式考生按照學校統一組織的英語水平考試成績擇優錄取。特殊情況由學校成立專家組評議決定。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轉入我校。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均不遷轉戶口。
3.被錄取考生需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先與我校簽訂協議書,再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
4.其他規定請參看教育部公布的文件及《北京林業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與招生專業目錄》 (鏈接:http://graduate.bjfu.edu.cn/zsgl/bszs/382783.html)。
五、就業管理
1. 管理:骨干計劃研究生與其他普通類招生計劃錄取研究生實行統一標準、統一要求、統一管理,不降低培養、管理標準。涉及骨干計劃研究生修業年限、培養經費、學業獎助等在校期間教育管理服務各類事項,與其他普通類招生計劃錄取研究生一致,按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2. 就業。骨干計劃學生畢業后,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
3. 派遣。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非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區就業單位;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畢業研究生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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