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養單位及考生:
根據《寧夏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招生工作辦法(試行)》(寧大校發[2020]189號)文件精神,現就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請—考核方式招生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招收專業: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所列專業。
(二)招生計劃:每個二級學科2021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數不超過2020年博士研究生實際招生人數。
二、申請、考核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10月30日前,各博士培養單位須成立以院長(主任)為組長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學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招生工作辦法為依據,負責定制本單位的“申請—考核”招生選拔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組織專家審核、備案,通過后公布并實施;須成立以書記或紀檢委員為組長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監督領導小組,監督本單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招生選拔工作。研究生院組織專人進行巡查。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資格審核小組、考核小組名單及考核細則報研究生院備案,各培養單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選拔方案及實施細則。
(二)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24日期間登陸寧夏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報名,2020年11月30日前,申請者向申請專業所在單位提交申請材料。因疫情防控原因,考生的報考材料全部采用郵寄方式提交。申請人提交材料需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寧夏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登記表準備一式2份,1份用于和申請材料裝訂成冊,1份用于錄取后裝入檔案);
2.攻讀碩士學位階段的課程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成績管理部門公章),本科、碩士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國外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往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交在校生證明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僅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提交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交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復印件;
4.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5.外語能力證明材料復印件;
6.至少兩名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教授的書面推薦意見;
7.須提供本學科專業代表性學術成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已被錄用的論文請提供錄用證明及論文稿);
8.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和結論部分(已獲得碩士學位)或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應屆碩士畢業生);
9.政治思想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表;
10.各博士培養單位規定的考生需提供的其他申請材料。
(三)研究生院對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名單下發各博士培養單位。博士培養單位須成立不少于5人的資格審核小組,對初審合格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學習經歷與成績、已取得的科研學術成果、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證明材料等)進行審核,按照“擇優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參加綜合考核的人員名單。進入綜合考核的考生名單,須在博士培養單位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通過者材料等信息進行公示)。資格審查通過者由博士培養單位通知進入綜合考核環節。
(四)各培養單位專家組對申請人進行全面考核,確定擬推薦名單,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及申請人的申請考核材料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五)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對審定后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與公開招考學生一并報教育部審核通過后,確定錄取資格。未經教育部審核通過的名單,導師和單位不得向申請人承諾錄取。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提供的專業代表性學術成果時間限定為近5年(2015年10月-2020年10月)。
(二)申請—考核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計入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總指標。
(三)申請—考核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參加我校針對公開招考考生組織的初試、復試工作。
相關附件:
附件:關于印發《寧夏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招生工作辦法(試行)》的通知.pdf
附件:政治思想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表.doc
附件:專家推薦書.docx
附件:博士報名材料郵寄地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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