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9】26號)、《大連理工大學2020年學術型(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結合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為做好復試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選拔具有創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的人才,現對復試和錄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基本要求
(一)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須符合大連理工大學2020年學術型(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報名要求。
(二)擬錄取的碩博連讀考生應符合《大連理工大學關于碩士-博士連讀研究生選拔、培養的規定(2014年7月修訂)》中的各項要求,并通過各學部(學院)組織的考核。
(三)擬錄取的申請考核制考生應符合各學部(學院)制定的資格審核標準,并通過學部(學院)組織的復試。
二、復試錄取工作組織領導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導全校博士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同時,各學部(學院)須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監督小組和復試考核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博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各學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須制定本單位的博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負責本單位復試考核小組的組織和復試工作的開展。每個復試考核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本學科專業教師(教授或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導不少于3人)組成。參加復試考核的教師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態度來完成復試工作。各學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參與復試和錄取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培訓與管理,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在各階段復試現場,各學部(學院)要對考生本人及所持的準考證、身份證嚴格核對,嚴防冒名頂替。
三、博士研究生復試
(一)復試時間
各學部(學院)根據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總體安排及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復試時間并提前通知考生。
(二)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復試的同時采取“函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所有考生參加復試時須向我校提交《大連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一)。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2.專業能力考核
各學部(學院)負責組織專業能力考核。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筆試、面試和撰寫科研報告實踐(實驗)、學術報告等多種方式,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專業素養、學業水平、科研能力、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的綜合評價和全面考查,不得簡單以取消筆試推廣實施“申請考核制”考核方式。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規范發揮導師在選拔錄取中的作用,提高導師科學選拔人才的能力。
(三)復試要求
各學部(學院)博士研究生復試要充分發揮復試考核小組的作用,建立健全集體決策機制。
1.復試時間
碩博連讀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申請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
2.復試成績標準
(1)碩博連讀考生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考核成績90分,外語口語聽力10分,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考核不合格,不得錄取。
(2)申請考核制考生復試分為專業基礎、專業綜合和綜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考核不合格,不得錄取。
3.復試記錄
復試(含筆試和面試)須做好全程記錄和錄音錄像。復試考核小組記錄、復試試卷、面試書面記錄和錄音錄像等資料保存三年(未錄取者保留一年)。
4.信息公開
各學部(學院)的復試考生名單、招生人數和復試錄取辦法、復試成績等經審核后必須在各單位的網頁上公布。考生復試成績須于復試當天向考生公布,并上網公示。
四、招生名額
1.各學部(學院)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分配方案和考生的錄取辦法。
2.各學部(學院)要結合我校培養機制改革方案、學部(學院)的學科發展情況、導師的科研條件和指導力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額,向培養質量高、指導能力強、科研經費充足、國家級課題多的導師傾斜。
3.我校繼續對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對口支援計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計劃”等專項計劃的招生名額實行單列政策。
五、博士研究生錄取
(一)排序規則
各學部(學院)根據復試錄取辦法,參照導師招生名額、考生的報名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復試成績、已獲得的學術成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等作出綜合判斷,公示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名單,由于名額原因未錄取的考生可按規則排序后作為遞補錄取候選人一同公示。各學部(學院)按照導師招生名額及碩博連讀、申請考核考生順序分別進行排序錄取。定向和非定向考生按照排序規則分類排序。排序規則須經各學部(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在復試前上網公示。
學部(學院)如增加招生計劃,可遞補錄取(不得變更錄取的專業及導師),若無遞補可重新組織碩博連讀或申請考核制考試。
(二)調劑程序
碩博連讀、申請考核考生可在現場確認前更改報考的導師或專業,在復試錄取中原則上不予更改導師或專業,若確需更改,則被視為調劑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隊錄取。
(三)錄取流程
1.錄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其導師須簽訂《大連理工大學2020年錄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檔案關系調轉承諾書》確認錄取;錄取的定向考生須簽訂《大連理工大學定向培養博士研究生協議書》。各學部(學院)登錄《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填報考生擬錄取信息。審核通過后請將《2020年博士生錄取匯總名單》于2020年5月1日前送交研究生院。
2.2020年5月研究生院將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并進行網上公示。
3.2020年6月研究生院將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上報遼寧省招考辦、教育部審核,審核批準后向被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
各學部(學院)須在網上公布自行制定的復試錄取辦法、招生人數、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等,并將結果及時告知考生,擬錄取名單統一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七、監督與復議
1.學校紀委、監察處全面監督我校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負責對各學部(學院)監督小組工作的指導,負責對相關舉報的受理和對發現問題的查處及移交工作。
研究生督導組全程參與博士研究生復試的監督工作。
2.實行校、院二級復試巡視制度。校領導、監察處、研究生院和督導組等單位組成若干校巡視小組。在復試過程中,各巡視小組將深入各單位進行復試各個環節的督查,包括復試記錄、錄音、錄像的檢查,并深入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通過隨機走進考場和實驗室、旁聽面試等措施了解、監督復試工作等。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部(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4.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參加博士生入學考試的博士生導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博士生招生的相關工作。
5.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6.實行簽訂保密承諾書制度。學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復試命題(面試)教師、材料審核專家、相關工作人員等都要簽訂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密承諾書。
八、其它注意事項
1.專項計劃的招生名額不得挪用;全日制定向招生名額可用于本學部(學院)全日制非定向類別錄取;全日制非定向招生名額不得用于全日制定向類別錄取。
2.被錄取新生(應屆畢業生)2020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其錄取資格無效。
3.本年度招生錄取工作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學習方式等信息。
4.博士生獎學金和助學金及博士生導師承擔的費用等按照大連理工大學培養機制改革相關文件執行。
5.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往屆考生,人事檔案、離職手續、工資關系等必須全部轉到我校,開學后我校將對往屆生檔案進行核查,如果發現學生假脫產,學校將取消該生入學資格,同時扣減學部(學院)次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額。
6.已被擬錄取的考生若在開學前放棄錄取或入學未報到,將視情況扣減學部(學院)次年博士生招生名額。
九、本復試工作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 附件【附件一:大連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已下載13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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