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2019申請考核制博士簡章
南開大學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
2018年 “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辦法
(2018年9月)
為選拔拔尖創新人才,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質量,穩步推進博士招生改革,我院在校方指導下,面向普通招考考生實行“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選拔方式。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專家組及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的原則;堅持以考生的創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為依據的原則,發揮博士生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導作用,選拔具有創新能力和學術專長的拔尖創新人才。
二、組織形式及職責
1、“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選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方式之一,采取學校和專業學院分級管理,以學院為主體。
2、學校成立校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申請考核制”基本原則和總體方案,監督、審核各學院選拔流程及結果。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學院上報的“申請考核制”入圍考生名單及最終錄取名單進行檢查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3、學院成立院長任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負責制定本學院的“申請考核制”選拔方案和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并通過學院網站發布;監督落實學院“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處理申訴,并對選拔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三、實施范圍及招生名額
1. 2019年南開大學博士招生專業目錄中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全部導師均招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2. “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類專項計劃不得以該方式進行招考。
3. 招生計劃名額含直接攻博、碩博連讀生、“申請考核制”博士生。
四、申請條件
1、基本要求:符合《南開大學2019年博士生招生說明》中的普通招考博士生報考條件;
2、外語水平要求:
(1)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須符合以下任一項。
A、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六級成績425分及以上)或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且成績為優秀(四級成績550分及以上);
B、TOEFL成績90分及以上;
C、IELTS(A類學術類)成績6分及以上;
D、GRE成績1300分及以上(新標準260分及以上);
E、英語專業四級或八級考試合格;
F、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學位。
(2)外語語種為小語種的考生,須符合以下任一項:
A、日語要求日本語能力測試N1合格;
B、俄語要求俄語專業四級合格;
其他小語種外語水平由學院另行確定,并報研招辦審核備案。
3、培養類別:我校各專業只招收非定向攻讀博士生,且考生錄取后必須將檔案和工資關系一并轉入我校(教育部各類專項計劃、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的特殊類型考生依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原培養方式為定向或委培的學生,必須在選拔時出具原定向委培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該生全脫產攻讀博士的公函,入學前須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我校。
4、境外獲得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證書。
五、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以“申請考核制”方式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博士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時考試方式必須選擇“申請考核制”。(http://yz.chsi.com.cn/——“博士網報”——“申請考核制”)
2、提交材料
考生須向學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材料要求A4紙規格按順序排列):
(1)《南開大學2019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請表》;
(2)《報考南開大學2019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3)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須加蓋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門公章,如果沒有本科學習階段可不提供本科學習成績單);
(5)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6)碩士學位、碩士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境外獲得學位考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復印件;
(7)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碩士學位論文摘要(應屆生可不提供);
(9)獲獎證書、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及其它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應真實可靠,如系偽造,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須于2018年11月5日前(以寄送時間為準)郵寄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需以快遞方式郵寄。
郵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南開大學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研究生辦公室(信息西樓212) 郵政編碼:300350
聯系電話:022-23507740;022-85358740 聯系人:宋老師
3、學院審核
(1)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材料形式審查,審查材料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范、審核基本條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特別對應屆生的學生證、已獲碩士學位人員的碩士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進行查驗。檢查合格者按報考導師進行分類整理,轉報考導師。由報考導師提出意見后一并提交到“資格審核組”評估。
(2)學院以光學工程和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兩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作為光學工程和電子科學與技術兩個學科“資格審核組”,負責評估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評估內容包括:考生的學習成績、參與各類課題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發表文章以及獲獎、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
“專業審核組”填寫《南開大學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2019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資格評估考核表》,并給出百分制成績(60分以下為不合格),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
按照材料審核成績,一般按招生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于2018年11月17日前公示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
4、綜合考核
各學科組成由導師參加的5名及以上相關研究方向教授組成“綜合考核專家組”,對入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以面試形式進行。
面試考核考生本科和碩士期間課程學習成績、科研成果水平、英語水平(含口語、聽力、寫作能力)、綜合素質(含身體素質、心理健康、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等方面。重點考察考生科研創新能力和專業學術潛質等綜合素質。
每個申請人需準備10分鐘PPT展示,PPT內容需含個人簡介、學習成績、課題研究、發表成果、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內容。
面試結束后,“綜合考核專家組”成員填寫《南開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綜合考核記錄表》,并給出評語和百分制成績。
考核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根據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考核成績將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十個公示日。
5、擬錄取名單審核及公示
學院上報“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學院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公示“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
6、錄取
凡被以“申請考核制”方式錄取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我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申訴渠道
考生如果對各考核環節有疑問,可首先向申請學院提出申訴,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調查、處理。如果考生仍有異議,可進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學校紀委監察室提出申訴。
八、監督管理
南開大學研究生院和紀檢監察室將檢查招生選拔的管理過程,巡視考場,了解實施情況。
博士研究生招生全程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博士生導師不能接收親屬及利害關系人攻讀本人博士生,且不能參加親屬及利害關系人所報考專業領域的材料審核小組和綜合考核小組。
九、“申請考核制”工作時間安排
1、“申請考核制”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考生須于2018年11月5日前(以郵戳為準)向申請學院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需以快遞方式郵寄。
3、學院審核:“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打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于2018年11月15日前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經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學院于2018年11月17日前對外公示。
4、綜合考核工作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5、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時間為2017年11月30日前。
南開大學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
2018年9月27日
附件: 模板:南開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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