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大學2019年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辦法
研院發[2018]61號
為適應創新型國家建設需要,完善我國工程技術人才培養體系,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我校設置工程博士專業學位。工程博士旨在培養在相關工程領域掌握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備解決復雜工程技術問題、進行工程技術創新、組織工程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為培養造就工程技術領軍人才奠定基礎。根據“關于印發《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的通知”(學位[2011]10號)和“關于轉發《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方案》及說明的通知(學位辦[2018]15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 招生領域
我校2019年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招生領域為先進制造和能源與環保,與兩個領域結合緊密的相關院(系)、學科均可安排招生。根據教育部的統一安排,2020年起我校工程博士將調整為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等8種專業學位類別。
二、 招生導師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采取校企導師組的方式進行。校內導師是博士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作為主要負責人承擔相關工程領域重大、重點工程項目,并在這些工程項目中與相關企業有密切合作的校內博士生導師具有招生資格。相關企業(行業)中具有豐富工程實踐經驗的高水平專家作為導師組成員,企業導師由各學(院)學位分委員會確定,并在錄取階段報研究生院備案。工程博士招生名額包含在導師年度招生名額內,導師申請招收第三名博士生原則上只能招收工程博士,來自企業的校外兼職 博導 原則上只能招收工程博士。
三、 學習方式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工程博士須全脫產在校學校,我校只招收非定向就業類別學生,其學籍管理和獎助等與學術型博士一致,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檔案(含人事、工資關系等)調轉手續。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可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進行非脫產學習,我校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類別學生,在錄取前與學校和所在單位簽訂相關協議,在上學期間,不轉人事和工資關系,不參與評選和領取學校的各類獎學金和生活補助,并按學校有關規定交納學費,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
四、 報考條件
1.滿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簡章中報考須知規定的報考條件。
2.對工程技術有著濃厚興趣,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
3.報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還需具備如下條件:
(1)在其所在單位承擔的重大、重點工程項目中擔任主要技術骨干和管理骨干。
(2)所在單位推薦,并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養的方式進行學習。
五、 選拔錄取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根據招生對象不同,可通過直接攻博、碩博連讀、推薦攻博和申請考核等方式進行申請,具體的報名時間和方式見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考須知和有關文件,其中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招生安排在我校每年3月份的第二次“申請-考核”進行,具體辦法于12月初對外發布。
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201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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