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2020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實施辦法
一、報考條件
符合《同濟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報考條件。
二、申請材料
1.紙質材料提交詳見《同濟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申請材料提交的(1)-(9)項,郵寄至上海市曹安公路4800號同濟大學智信館314室余老師收;(郵寄材料只接收EMS)
2.將《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申請考核制申請人信息表》(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官網-通知公告中下載,無需打印)電子版發至dxygb@#edu.cn)。
三、申請時間
第一批: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2020年春季入學;
第二批: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2020年秋季入學。
四、確認導師
申請人在申請之前須與博士生導師聯系,確認導師是否可以接收。學院當年招收博士生導師名單見《同濟大學2020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
五、申請材料
審核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審核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考生的教育背景、學業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考慮學院招生計劃數,將考生材料審核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檔。材料審核成績合格的考生直接進入復試考核,材料審核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下階段考核。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將在電信學院網站上公示,我們將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入選考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入選)。
六、復試考核
我院全面執行“申請-考核”制,原則上采取差額復試。
復試安排如下:
1.復試內容1)1門專業課,滿分100分,形式為筆試;2)綜合考核滿分200分,具體包括專業外語(筆試,滿分50分)、外語口語和聽力(口試,滿分50分)、專業綜合(口試,滿分100分)。
2.復試時間、地點具體安排請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上查詢。
七、復試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請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碩士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單證碩士只需攜帶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生憑《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境外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原件)到同濟大學研究生院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屆時請查看網站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八、擬錄取及公示
1.錄取原則:考生的材料審核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照比例合成總成績,具體比例將在復試前予以公布。總成績將作為擬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總成績,結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最終擬錄取名單;
2.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公示:復試結果將在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示,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公示后生效;
3.擬錄取博士生入學前須取得碩士學位;
4.調檔及政審工作具體請等待學校研招網的通知。
九、其他本實施辦法由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研工辦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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