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師范大學2015申請“申請-審核”方式考博研究生招生通知
各位考生:
本年度我校繼續推進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改革,“學校發展計劃”項目采用“申請-審核”方式遴選高質量生源,優先支持高水平師資和有在研高質量項目的導師,以進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培養質量。為積極做好該項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和專業
(一)學校發展計劃招收人數:不超過15人。
(二)招收專業及導師:除高校思政教師專項、高校輔導員專項、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我校接收普通招生考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目錄所列的其他所有專業的導師均可接受申請。
二、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我校全日制學術型二年級在校碩士研究生,已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和考核,成績優秀,對學術研究有濃厚興趣,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來自國內高水平大學(點擊查看)、中科院、在第三輪學科評估中排名位列前30%學科(點擊查看)的全日制應屆碩士研究生。
3.在高水平大學(國外一流大學畢業的考生在申請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證明)、中科院、在第三輪學科評估中排名位列前30%的學科已獲碩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0年9月1日之后出生(含9月1日)〕,中級及以下職稱,且檔案于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存入我校檔案館學生檔案室的人員(即以非定向就業方式攻讀博士學位)。
(三)原則上英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CET-6≥450 、IELTS≥6.0、TOEFL≥85、在外文國際期刊上(會議論文除外)以第一作者發表過外文學術論文。
(四)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已獲碩士學位申請者,文科類須在CSSCI(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期刊上發表過論文,理科類須發表過被SCI、EI(核心)收錄的論文,并應為五年內〔2010年1月1日之后(含1月1日)〕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的與所報學科專業相關或相近研究領域的論文。
(五)申請“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長江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者、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文科類的有在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或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招標項目、理工科類的有在研國家級重大研究計劃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以上項目”為導師(名單見附件1)的申請者優先。
(六)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七)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三、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請者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將以下材料寄送至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請用A4 紙并按以下順序排列裝訂成冊以便審核;郵寄必須通過郵政EMS或掛號信方式):
1.《南京師范大學申請審核博士研究生申請表》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3.學生證(未獲碩士學位人員須提供)或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已獲碩士學位人員須提供);
4.碩士階段成績單〔學校研究生院(處、部)提供并加蓋公章〕;
5.英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6.已公開發表論文或錄用通知、國際學術榜論文收錄證明(高校圖書館開具)、獲獎證書等可以證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7.檔案轉入承諾書(在職人員提供,需承諾于獲知進入擬錄取名單后及時辦理辭職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個人檔案轉入我校檔案館學生檔案室);
8.專家推薦書2份〔如為在校和應屆碩士研究生,其中一位推薦專家須為碩士期間導師(可為副教授),網上下載后請專家填寫〕。
(二)初審
由我校相關學院對申請者進行初審,擇優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學生人選。
(三)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前,考生須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英語水平證明及發表論文等材料的原件,經審查材料齊全后方可參加考核。
綜合考核時間為11月下旬,一般采取面試或答辯的方式進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錄取
學校根據綜合考核的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公示。經網上報錄考生信息及體檢后,發放錄取通知書。擬錄取博士生錄取類別均為非定向就業,將于次年9月入學,應屆碩士畢業生必須在博士生入學前取得碩士學歷和學位證書。
四、資助
以“申請-審核”方式錄取的博士生,學校一次性給予8000元科研啟動資助經費以及8000元生活補貼,導師給予2000元/年(文科)、5000元/年(理工科)助研費,并可直接獲得同類別最高等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等專項資助。可按規定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在學期間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我校校長特別獎學金、朱敬文獎學金、華藏獎學金、朱敬文助學金等其他專項研究生獎、助學金。
五、考核
以“申請-審核”方式錄取的博士生入學后,導師應強化指導責任,認真制定培養計劃,對其進行學科前沿引導、科研方法指導和學術規范教導。學生應認真學習,潛心研究。每學年學校將結合學院和學科對博士生考核評價的要求對其進行學年考核,考核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相關專項資助,轉為普通博士研究生管理,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六、其它說明
(一)“學校發展計劃”以申請-審核方式錄取的博士生不占用導師在學院的博士生招生指標。
(二)以“申請-審核”方式申請“學校發展計劃”博士生專項的申請者,如未入選“學校發展計劃”,但特別優秀,經導師及學院同意,可使用導師本年度在學院的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導師如本年度在學院的招生計劃因此用完則不再接受普通招考考生報考。
(三)錄取的本校研二學生將按碩博連讀方式培養與管理,培養與管理的相關規定參見我校《關于選拔優秀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的辦法》。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攻讀南京師范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的資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實;
2.受刑事、行政或紀律處分;
3.應屆碩士研究生無法按時獲得碩士學位。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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