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報訊 (記者 黃明鋼) 據市人社局介紹,自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助標準從原每人每年8萬元(總額不超過16萬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萬元(總額不超過24 萬元),增長幅度達50%。同時上調的還有對設站單位及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市級)的日常經費補助,標準由每名博士后3萬元提高至5萬元,增長幅度為 66.7%,主要用于組織博士后各項考核、專家指導、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等支出。
博士后研究人員于2014年7月1日(含當日)后通過開題、中期或期滿考核的,日常經費補助或當次博士后生活補助按新標準執行;于2014年6月30日(含當日)前通過考核的,補助按原標準執行。
此次上調在站博士后補助標準,是我市自2010年9月15日起實施每人每年8萬標準后的再度上調。四年內兩度調整資助標準,充分體現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對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高度重視,將進一步提高深圳人才環境吸引力,促進我市企事業單位發展。
據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博士后設站單位80多家,創新實踐基地近百家,已累計招收博士后人員上千人,在站博士后500余人,博士后設站單位數量及招收規模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名列前茅,且52%的深圳出站博士后選擇繼續留在深圳工作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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