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材料 科學與工程學院 2 020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實施辦法
一、申請條件
須符合《同濟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申請條件。
二、申請材料
請在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中報名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同時將申請材料的紙質版郵政EMS 寄送至同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務科(郵寄地址:上海市曹安公路4800號同心樓313室,郵編201804,電話021-69922409,請注明2020年博士生“申請-考核”制審核材料)。申請人須保證材料的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初試或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考生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添加目錄,1-9 按順序裝訂成冊):
1.《同濟大學2020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登記表》1 份(網上報名成功后下載,用A4 紙打印);
2.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在“學信檔案”(my.chsi.com.cn)上申請)和本科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碩士和本科期間成績單原件(復印件須加蓋研究生管理部門成績公章或考生檔案所在管理部門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專利)、公開發表的學術性論文或專著等復印件(論文復印件應包括期刊封面、目錄及正文第一頁,如論文被SCI、EI 檢索,需提供相應檢索證明原件);
5.獲獎證書復印件1 份;
6.兩位本學科或相近學科的副高級以上(含)職稱專家簽名的推薦書(具體格式可從網上下載,用A4 紙打印);
7.外語水平成績證明復印件1 份;
8.碩士學位論文中英文摘要和目錄(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9.考生自我評價和攻博期間的科學研究計劃書。
三、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
四、確認導師
申請人在申請之前須與博士生導師聯系,確認導師是否可以接收。學院當年招收博士生導師名單見同濟大學2020 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http://yz.#edu.cn/info/1017/1649.htm)。
五、申請材料
審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考生的教育背景、學業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給出材料審核成績(滿分100分)。根據學院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情況,材料審核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檔。材料審核成績合格的考生將進入復試考核,材料審核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階段考核。
進入復試階段考核的考生名單,將在材料學院網站公示,我們將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入選考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入選)。
六、復試
我院全面執行“申請—考核”制,原則上采取差額復試。
復試安排如下:
1.復試內容1)1 門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
2)綜合考核滿分200 分,具體包括專業外語(一般為筆試,滿分50 分)、外語口語和聽力2(口試,滿分50 分)、專業綜合(形式為口試或口試與筆試結合,滿分100 分)。
2.復試時間、地點:具體安排請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上查詢。
3.復試材料: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根據復試通知要求按時提交。
七、復試資格審查參加復試的考生請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碩士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單證碩士生只需攜帶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生憑《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境外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原件)到同濟大學研究生院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屆時請查看網站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對不符合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錄取、入學資格或學籍;并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八、擬錄取及公示
1.錄取原則:考生的材料審核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照一定比例合成總成績,具體比例將在復試前予以公布。總成績將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總成績,結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2.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公示: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將在學院網站通知通告欄和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同時公示,并及時告知未錄取考生復試結果。
3.擬錄取博士生入學前須取得碩士學位。
4.調檔及政審工作具體請等待學校研招網的通知。
九、其他本實施辦法由同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同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9年11月
注意:本文歸作者所有,未經作者允許,不得轉載